惡意搶注商標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可以發現,商標是具有一定價值的東西,很多企業都會注冊商標來經營企業,但現實是會出現商標惡意搶注的情形,那么您知道商標惡意搶注行為的構成要件?
網友咨詢:
惡意搶注商標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律師解答:
“惡意搶注”是指:以獲利為目的、用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在該領域或相關領域中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域名或商號等權利的行為。惡意搶注商標的構成要件為。
(一)在主觀上,實施商標搶注的當事人都具有惡意,即明知或應知他人在先創意、使用商標的情況而搶先向商標局申請注冊。
(二)申請人采取了不正當手段,在商標注冊申請書和提供的相關材料中不真實地填報了有關事項,對于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而言,不可能對申請書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作出審查。
(三)注冊成功,在客觀上,被搶注的對象是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律師補充: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于學謙律師簡介
于學謙律師,深耕律師行業十余年,熟悉各類案件的辦理,團隊律師擅長刑事辯護,人身損害,勞動工傷,婚姻家事,醫療損害,金融案件等。團隊秉持當事人至上原則,為客戶爭取最大的權益而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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