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費用繳納:目前國內一個商標一個類別的官方費用是270元(10個商品項目)。若選擇代理機構代辦,一般服務在數百至一千不等,根據不同專業水平收費。

(五)等待審查結果:提交之后3-4周內會被受理,官方下發受理通知書(不代表已經獲準注冊)。在收到受理之后的5-6個月后,官方會進行實質審查。

(六)審查結果有三種:初審公告(通過審查)、全部駁回(全部商品項目都無法注冊)、部分駁回(部分商品項目能夠注冊,部分不可注冊)。關于被駁回之后怎么處理,以及駁回的原因等我們將在另外的文章進行科普。

(七)公告期:不考慮被駁回的情況,若通過官方審查后,初審公告將耗時3個月,期間沒有公眾提出反對,便可頒發商標注冊證書。

(八)成功拿證:注冊成功后官方先下發電子注冊證書,之后再下達紙質注冊證書。全程順利的話到手證書將耗時8-9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條當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申請商標注冊或者辦理其他商標事宜,應當提交代理委托書。代理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內容及權限;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代理委托書還應當載明委托人的國籍。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代理委托書及與其有關的證明文件的公證、認證手續,按照對等原則辦理。申請商標注冊或者轉讓商標,商標注冊申請人或者商標轉讓受讓人為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應當在申請書中指定中國境內接收人負責接收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后繼商標業務的法律文件。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后繼商標業務的法律文件向中國境內接收人送達。

三、獨占使用許可的商標能夠轉讓嗎

獨占使用許可的商標是否能轉讓視情況而定。

獨占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該注冊商標僅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商標注冊人依約定不得使用該注冊商標。

1.獨占許可使用人享有轉讓、設質或進行非獨占性許可的權利。因此獨占許可使用人能夠將獨占使用許可的商標轉讓。

2.商標注冊人不能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將他人獨占使用許可的商標轉讓。

《商標法》第四十三條

商標注冊人能夠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從上面的內容中我們能夠知道,如果遇到在國外注冊的商標國內能夠用嗎的問題我們應該知道怎樣去處理了。實際生活中我們可能會面對很多法律方面的問題,因此我們更應該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才能夠在面臨這些問題的時候更好的通過法律去解決。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識內容僅供參考,如果還有其他問題能夠點擊下方“立即按鈕”咨詢專業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