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傍”上名作家
作家二月河
著名作家二月河,最近正在力阻他的名字被注冊為酒水商標。這則“二月河”商標注冊申請12月6日被公布在國家商標局的網站上,上面稱“如果3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注冊申請將獲得通過”。“我反對!”二月河正在通過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來表明他的強硬態度。不過,二月河的前景并不樂觀。
據了解,申請注冊“二月河”商標的是河南省新鄉市的一家企業。申請在2005年就遞上去了,經過層層審議,均獲通過,這才有了現在的網上公示。公示上明確寫著:一旦“二月河”注冊成功,將被廣泛運用于啤酒、飲料、礦泉水等商品和服務項目。
身為河南省作協名譽主席的二月河,自然接受不了人們喝著“二月河”啤酒、接受“二月河”品牌服務項目服務的現實。11日,二月河向記者表示,他已委托出版他作品最多的長江文藝出版社全權處理此事,力阻對方搶注成功。長江文藝出版社方面則明確表示,搶注者顯然是沖著二月河的名聲而來,他們已經采取了應對措施。
不過,二月河想阻止人們喝上“二月河”啤酒看來難度還不小。上海資深知識產權律師孔慶德11日告訴記者,根據中國法律,一個人對其姓名只享有姓名權,而沒有專用權,這就意味著一個公民并沒有太好的辦法阻止其姓名成為別人的商標。更何況“二月河”只是二月河的筆名,他的原名叫凌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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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名人姓名或姓名諧音被搶注商標的事情屢見不鮮。“瀉停封”是止瀉藥的牌子,“漲紫怡”成了衛生巾的商標,最倒霉的是莫文蔚,有人將其名字諧音搶注為臭豆腐商標“莫聞味”。而對此名人們也大多只有生悶氣的份兒。最近,劉德華狀告廣州某廠將“華仔”作為洗發水商標,并索賠200萬元,結果法院不予支持,理由是“華仔”洗發水沒有給華仔造成物質上的損失。 (據《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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