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5月4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在中國,舞獅表演有著悠久的歷史,今天北京西城法院開庭審理一起與舞獅有關的訴訟。北京“掌禮司”太獅老會的傳人董云狀告北海公園,春節舉辦“掌禮司獅子會”表演侵犯自己注冊的“掌禮司”商標權。

董云家里保存有兩套清代順治年間制作的宮廷舞獅,名叫“掌禮司太獅老會萬壽無疆”的舞獅堂頭,是目前國內惟一保存完好的宮廷太獅。

董云:這個獅頭是清朝做的,藍獅頭68斤,黃獅頭70斤,民國開始我爺爺的師傅傳給了我爺爺,我爺爺傳給了我父親,再傳到我這兒,是有序傳承的資料。

2003年,董云取得了“掌禮司”的注冊商標,他也被認定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繼承人。他認為今年春節,正月初二北海公園以“掌禮司獅子會”的名義進行舞獅表演侵權,索賠5萬4千元。

北海公園代理人強調,他們在介紹“內八檔花會”過程中,提及掌禮司、掌儀司獅子表演合乎情理。

被告代理人:“掌禮司獅子會”是對原先內務府掌禮司傳統舞獅表演最通俗的叫法,這與“掌禮司太獅老會”有著明顯區別,根本起不到誤導公眾作用。

北海公園還強調自己沒有任何商業目的。

被告代理人:我們就是在一片空場上,進場是不單收門票的。沒有任何橫幅、沒有任何標語,怎么就侵犯你“掌禮司太獅老會”的權利了?難道說就因為注冊這個商標,就連在公園舞獅子豐富老百姓生活的權利都要取消了嗎?都要禁止了嗎?都要壟斷了嗎?

原告方強調,只要是舞獅表演,就不能用“掌禮司”三個字。

原告代理人:這三個字是專屬的,至于他們介紹它是清代的官職也好,職能等等,這些不侵權,唯獨是在演出的領域里,在舞獅的領域里使用這三個字就是直接侵權的表現。

原告說,我是傳人,我有商標,你不能隨便以“掌禮司”的名義舞獅,北海公園說,你有商標就能壟斷皇家舞獅表演嗎?似乎都有道理,到底如何傳承民間藝術呢?

董云說,掌禮司太獅老會,從獅子頭的款式、到舞獅的動作口訣、相關的儀式、行話,都有皇家特色,他注冊商標就是為更好地保護和傳承民間藝術。代理人說:

原告代理人:他以掌禮司的名義進行表演,要經過商標權人的許可,如果按被告的理解,我們的注冊商標就沒有任何意義了。

北海公園對此予以反駁。

被告代理人:一般來說,作為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目的是為什么?是為自己賺更多的利潤,賺更多的錢,但本案恰恰相反,北海公園在國內外享有盛名,在社會上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公眾認知度,而原告注冊的“掌禮司”商標一般人根本不知道,北海公園怎么能冒充你的名呢?根本不值當侵權。

庭審中,北海公園春節廟會的策劃人,北京民俗學會秘書長高巍出庭作證,提到北京白紙坊、藍靛廠、廣渠門的舞獅都很有名,希望法庭審判時注意民間藝術傳承特點。

高巍:民間文化的傳承沒有唯一的一條道路,它通過多種方式在傳承,而且現在發展的形式都非常脆弱,請法官在審判的時候不僅出于保護當事人合法權利,也注意保護民間傳統文化大的背景。因為多種傳統方式,比如白紙坊(舞獅),它都評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了,但它并沒有去申請專利,所以我倒覺得,要注意到傳統文化特點。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休庭后董云也向媒體坦言,目前“掌禮司太獅老會”的表演者多為五六十歲的老人,因為學習舞獅的艱苦、動作有一定的危險性,很少有年輕人愿意學,傳承下去確實很難。我們繼續關注案件進展,也希望更多的人為民間藝術傳承出謀劃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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