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歸哪個部門管

在我國,商標的注冊管理工作是屬于知識產權領域的。因此,商標的注冊與管理是由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的。國家知識產權局是中央級領導部門,直屬于國務院,具體的職責和權限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商標的審查、注冊、變更、續展、撤銷等管理工作。

其中,商標的審查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因為商標的審查工作直接關系到商標的注冊和后續管理工作。商標的審查主要是指對商標的注冊申請文件進行法律和形式的審查,以確定商標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與已有商標構成了沖突。如果商標的審查不通過,那么商標的注冊申請就會被拒絕。

除此之外,國家知識產權局還負責商標管理工作的監督和執法。國家知識產權局可以對違反商標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打擊和懲處,維護商標權益人的合法權益。

當然,除了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務院還設立了各個地方的知識產權局。這些地方知識產權局是直接受地方政府領導的,主要負責本地區內的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雖然地方知識產權局的職責比國家知識產權局要小,但是它們在本地區內的商標管理工作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總結起來,商標的注冊管理工作是由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的。不管是商標的審查、注冊、變更、續展、撤銷等管理工作,都需要由國家知識產權局來執行。當然,各個地方的知識產權局也會在本地區內發揮重要的作用。只有通過這樣的管理和監督,才能更好地保護商標權益人的利益,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