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和報稅協議

甲方:

乙方:

茲有甲方委托乙方記賬,報稅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委托乙方服務的項目和內容;乙方必須保質保量完成,并能為甲方提供一些合理建議。

2、若對乙方的服務不滿意時,可以向乙方最高責任人反映,乙方應盡快解決。

3、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及時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會計原始憑證是甲方的責任,如果由于甲方提供的會計原始憑證不真實或其它原因導致稅務部門處罰,乙方不承擔責任。

4、每月服務代理費用:人民幣: 元/月(人民幣大寫 ),具體工作包括:每月正常記賬和報稅。如因工作遇到重大問題或工作量較大變動時,致使乙方實際花費工作時間有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應在了解實情后,酌情調增代理服務費,超出此范圍的服務項目,經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報價并確定。

5、甲方應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代理服務費及時支付給乙方,或者雙方協商按季收繳,不得拖延付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及時通知甲方將每月發生的會計憑證、單據、相關數據和會計資料等送達并進行整理匯總。

2、要求甲方提供相關費用類票據,不代甲方搜集票據,甲方提供什么樣的會計憑證單據,乙方就根據實際情況做什么樣的賬目,甲方不得無正當理由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為其做假賬。

3、每月甲方按期收取相關服務費用。

4、乙方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采用財政部批準的財務軟件進行記賬,對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單據,包括銷售發票、購貨發票、費用發票、銀行收支單據,銀行對賬單等資料進行審核,填制記賬憑證并匯總,為甲方進行會計核算,按月編制報表。

5、及時向企業傳遞相關的財務知識和稅務知識、信息,使企業意識到財務的重要性,為企業的財務管理做好服務,并按時按質提供納稅申報服務。

6、每年6月30日前甲方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等年檢手續,年檢的費用憑政府有關的部門收費的發票或實報實銷,即由甲方負擔(執照年檢時如遇辦公場所等問題未能通過,則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處理)。如規定需審計報告等其他手續才能辦理工商執照年檢時雙方另行協商收取服務費。

7、如果因為乙方報稅延遲,賬務處理錯誤造成甲方的罰款及滯納金,則乙方全額承擔。

8、乙方為甲方保密,不泄露甲方的商業機密和財務信息與狀況。

三、如甲乙雙方需要繼續保持合同期滿后的合作,則雙方須于合同期滿前的一個月通過協商簽訂新的協議或續約。

四、合同期暫定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不盡事宜由雙發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