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上海市代理記賬管理實施辦法》(滬財發(2019)4號)“第4條滿足以下標準的單位可以申請辦理代理記賬資質:

(一)為依規依法建立的公司;

(二)專職從業人員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記賬工作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質或者是從事會計工作不少于3年,且為專職從業人員;

(四)有完善的代理記賬工作內部標準規范。

代理記賬單位從業人員應該具有會計類專業基礎知識和工作技能,可以單獨解決基本會計工作,并由代理記賬單位自主評價判定。

本條第1款所稱專職從業人員指的是僅在一個代理記賬單位從事代理記賬工作的人員。

第5條申請辦理代理記賬資質的單位,應該向主管財政局遞交代理記賬資質申請辦理,并附帶下列材料:

(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二)主管代理記賬工作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質或者是從事會計工作不少于3年的書面形式保證;

(三)專職從業人員在本單位專職從事的書面形式保證;

(四)代理記賬工作內部標準規范。

代理記賬工作內部標準規范應包含從業人員從業職業道德、工作操作程序、工作質量管控標準規范、工作檔案保管等規章制度。

申請人應該對其申請資料實質性信息的真實有效性承擔。”的相關的明文規定,請您單位準備好相關的申請資料向注冊地址的區主管財政局申請辦理,與此同時還應經過“全國代理記賬單位管理系統”網站(dljz.mof.gov.cn/NewABMS/login)的“代理記賬入口處”來進行在線提交網絡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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