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湖區各代理記賬機構

為加強我區代理記賬機構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的要求,結合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電子備案操作要求,濱湖區將開展2023年代理記賬機構年度備案工作,并對代理記賬機構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度備案審核事項

濱湖區2023年代理記賬機構實行“網絡年度備案”方式,通過“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進行年度備案。

(一)年度備案對象

2022年12月31日前在濱湖區財政局取得代理記賬資格的代理記賬總部機構及分支機構;于2022年12月31日前跨原審批機關管轄地遷移到濱湖區的代理記賬機構應當進行備案。

(二)年度備案方式

使用360瀏覽器極速模式或谷歌瀏覽器登錄“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home,按照《代理記賬機構操作手冊》中關于“年度備案”的有關操作步驟,填寫基礎信息和專職從業人員信息,附件中需報送的資料均需加蓋公章,并以掃描件的形式一一對應上傳至該系統。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

如果經財政部門審核未通過的,代理記賬機構需點擊“查看原因”,修改相關信息后再次提交,等待審核。

(三)年度備案需報送的資料

1.《代理記賬機構年度備案表》(在系統里填寫完信息后保存并預覽,在預覽界面可以進行打印,打印后蓋公章掃描上傳至“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

2.《新增專職人員書面承諾書》(系統里有模板,自行下載填寫,打印后蓋公章掃描上傳至“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如非新增人員無需上傳)。

3.《代理記賬機構相關數據統計表》,填報要求詳見附表說明(見附件1),填寫完成后請將電子版(XLS格式)發至郵箱()。

4. 《代理記賬機構服務企業相關數據(匯總)統計表》,填報要求詳見附表說明(見附件2),填寫完成后請將電子版(XLS格式)發至郵箱()。

5.《代理記賬機構年度備案表》、附件1、附件2、紙制的蓋章后寄到無錫市濱湖區財政局會計科、顧正收,地址無錫市金城西路500號3號樓1029室。

(四)年度備案時間

即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

濱湖區財政局在收到代理記賬機構提交的年度備案材料后,如發現報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并一次告知代理記賬機構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于未按要求進行年度備案的,濱湖區財政局責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重點關注名單并向社會公示,提醒其履行有關義務;對于未能持續符合代理記賬資格條件的,濱湖區財政局責令其在60日內整改,逾期仍達不到規定條件的,由濱湖區財政局撤銷其代理記賬資格。

二、日常監督檢查事項

根據年度備案情況,組織開展對代理記賬機構的日常監督檢查。

從全區代理記賬機構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實地檢查其代理記賬質量,并將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依法及時向社會公開。

(一)檢查重點

1.代理記賬機構在經營期間是否達到財政部《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規定的設立條件。

2.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人員在辦理業務中執行會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情況。

3.代理記賬機構名稱、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發生變更,設立或撤銷分支機構,跨原審批機關管轄地遷移辦公地點的,是否按規定依法向審批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并向社會公示。

(二)檢查結果處理

1.對代理記賬機構在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期間違反《代理記賬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的,將依據《會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2.對代理記賬機構在經營期間未達到規定設立條件的,按《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處理。

請各代理記賬機構做好迎檢自查準備工作,具體檢查時間另行通知。

聯系人:顧正(電話: )

無錫市濱湖區財政局

2023年3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