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是從事公司業務代理的記賬公司,簡單來說,它可以幫助大家在企業初期減小開支,是一些中小型企業的不二之選奉賢代理記賬的業務是怎么開展的?,那么大家知道代理記賬的業務開展是怎么樣的嗎?下面就帶大家一起看看

(一)接受委托

委托單位委托代理記賬機構代理記賬時,委托單位與代理記賬機構應當在相互協商的基礎上,訂立書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應具備法律規定的基本條款外,應明確:雙方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承擔的責任;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以及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及相應責任等內容。

(二)業務范圍

代理記賬機構開展業務的范圍主要包括如內容:

1、接受委托,進行會計核算。即根據委托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根據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

2、提供會計信息。按照有關會計制度規定及受托單位要求,對外提供包括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方面信息的財務會計報告。

3、做好納稅申報工作。代理記賬機構接受委托,代委托單位進行納稅申報工作,及時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繳納稅費。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除了以上各項會計工作外,代理記賬機構還可以接受委托,辦理委托人委托的注冊登記、銀行開戶、企業年檢等其他工作。

(三)代理記賬機構與委托單位的責任與義務

1、代理記賬機構與委托單位的責任。按照有關規定,委托單位對代理記賬機構在委托合同約定范圍內的行為承擔責任。

這些責任包括遵守法律法規,合法經營,提供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等,同樣,代理記賬機構對其專職從業人員和兼職從業人員的業務活動承擔責任。遵守財經法規,按照統一會計制度和會計標準進行會計核算,不做假賬等。

2、代理記賬機構與委托單位的義務。委托代理記賬的委托單位履行的義務主要有:

(1)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2)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3)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4)對于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履行的義務主要有:

(1)遵紀守法,代理記賬。也就是,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按照委托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并遵守有關財經法規和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2)嚴于律己,保守秘密。亦即,代理記賬機構的從業人員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受托單位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3)拒絕舞弊,不做假賬。代理記賬機構的從業人員對委托單位示意其做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

(4)有問必答,排異解難。代理記賬機構的從業人員對委托單位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應當予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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