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教育廳、甘肅省財政廳近日下發關于做好2023屆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對2023屆困難畢業生給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10月底前發放到畢業生個人賬戶。

通知指出,對省內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學年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城鄉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孤兒和特困人員中的困難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包括學校所在地或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畢業生,給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符合兩項以上條件的只能申領一次,不得重復享受。2023屆已經領取求職創業補貼的學生,因休學、延期畢業等原因列入2023學年就業計劃的畢業生,不得重復享受。

申領求職創業補貼的畢業生需填寫《甘肅省困難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并根據困難類別提供以下相應材料:

(一)城鄉低保家庭畢業生。需提供低保證、戶口本,已轉出戶口的學生提供戶籍證明等可證明學生與家庭關系的證明、2023年2季度發放低保金記錄(銀行存折或加蓋銀行公章的流水單)等材料原件。

(二)貧困殘疾人家庭畢業生。需提供家庭成員《殘疾人證》、戶口本,已轉出戶口的學生提供戶籍證明等可證明學生與家庭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需提供縣級扶貧部門出具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相關證明、可證明學生與家庭關系的證明材料。

(四)孤兒畢業生。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審批持有《兒童福利證》的成年孤兒畢業生。

(五)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當年發放特困救助供養待遇記錄,已轉出戶口的學生提供戶籍證明等可證明學生與家庭關系的證明材料。

(六)身體殘疾的畢業生。需提供《殘疾人證》。

(七)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需提供畢業學年獲得國家助學貸款資助的畢業生貸款合同或各院校根據本校助學貸款資助中心確認,加蓋公章的助學貸款畢業生名單。

通知強調,對初審把關不嚴,復審未通過比例超過5%的學校,在全省范圍內進行通報。公示過程要做好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個人信息保護。省級人社、教育、財政等部門將對審核發放情況進行隨時抽查,對工作不規范、審核把關不嚴、發放不及時不到位或虛報套取補貼資金的,將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和通報。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萬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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